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2009年9月从国外进口卷烟320箱(每箱25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0000元
每条200支,所以用200*0.003=0.6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应纳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每条0.6元,所以每箱的应纳定额税为250*0.6=150
二、进口卷烟后,又将其销售,交消费税吗
进口卷烟后,又将其按进口原价销售,不交消费税,如果加价销售,交消费税,但可以抵扣进口已交的消费税。
三、外烟和内地烟收的税一样吗?如果不一样?各是多少?
外烟和内地烟承受税赋不一样。
烟草税率:1.甲类卷烟 45% 2.乙类卷烟 40% 3.雪茄烟 40% 4.烟丝30%
下列卷烟一律适用45%的比例税率:
——进口卷烟
——白包卷烟
——手工卷烟
——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
——委托加工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
——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四、某公司2009年3月进口甲类卷烟200标准箱,每箱关税完税价格60 000元,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56%加
200*250*200*0.0003=3000 从量定额办法征收的税额
(6000+6000*0.25)/(1-56%)*0.56=9545.45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的税额
3000+9545.45=12545.45总的消费税
五、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款200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
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0条支付买价货款为¥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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