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档案管理的内容:
1.立项性文件材料有: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方案;审计项目委托协议书(授权或委托审计通知书);单位自查通知书;单位自查报告;被审单位基本情况;上级机关对本项目审计的指示和意见。
2.证明文件性材料有:被审计单位情况表;审计承诺函;审计证据(审计取证,旁证材料);审计工作底稿;依法做出审计结论的法规目录或摘录;上级机关对本项目问题处理的政策界限。
3.结论性文件材料有:如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函,被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等文件件材料,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纪要,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被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情况报告等。
4.其他备查文件材料有:审计回访,新闻报道,项目工作总结或经验介绍。再具体细分还有很多内容,如审计项目按其内容划分的有:
财务收支审计业务档案,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档案,建设工程审计业务档案,专项调查审计业务档案,授权及委托审计业务档案等;
从审计档案保管的期限上划分:又分为永久(无期限)保存,长期(时间为16—50年)保存和短期(时间为15年以下)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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