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务的申请说明

纳税服务 2023-07-17 04:55 编辑:admin 261阅读

一、减免税务的申请说明

是指外贸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减税证明”,并转交给生产企业。

由进行加工的生产企业持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二、减免税费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如果绿化苗木、花卉是自己种植的免征增值税。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在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后,可以办理免税手续,同时可以申请购买发票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通过发票税控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0”。这等于是对免税项目开具发票按零税率填开做了明确规定。

三、减免税书面申请表怎么填

一、申请及审核依据:

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2、《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申请企业报送申请材料:

排污企业向鸡西市环保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排污者自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之日起30日内,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市(地、州)级以上财政、价格、环保部门提出减免排污费的书面申请。

2、申请材料:

(1)、排污费减、免、缓缴审批表;

(2)、书面说明(包括排污者名称、减免理由、减免数额、减免期限等内容)

三、市环保局受理、审核:

市环保局对排污单位报送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审核意见。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排污单位,符合要求的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财政、物价部门。

四、审批:

财政、物价会同环保部门作出是否批准减免排污费的决定由环保部门通知申请单位。

五、审批权限:

排污者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申请减免排污费,由市(地、州)级以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审批。

(一)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申请减免二氧化硫排污费,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1、减免排污费数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审批。

2、减免排污费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审批。

(二)除本条(一)规定以外,申请减免排污费,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1、减免排污费数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市(地、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审批。

2、减免排污费数额在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审批。

3、减免排污费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审批。

四、申请减免税报告

税款减免申请书

XX地(国)税局:

我公司是一家****公司(或****厂),座落于****,我公司(或我厂)于什么时候成立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主要经营什么产品,有职工多少人。

自成立以来,经营成果一直不好,近年来由于生意经营不善,导致我公司收入直线下降,甚至出现亏损情况,我单位的收入一直在什么位置,而我公司定的税收标准为多少,特向贵局提出申请,希望可以把税收标准定在什么位置。

特此申请减免缴纳税款,还望批准.

特此报告!****公司

****年*6月*日

五、减免税申请书怎么写

尊敬的校领导,尊敬的老师,我因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学费,现特申请学校能够帮助我减免一部分学费,我保证在以后的学习中更加努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学校对我的厚爱。请老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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