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契税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
二、青岛买房退契税怎么退?
青岛市买房后拿房产证到税务局去退契税。
三、青岛买房什么时候交契税?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青岛市商业用房的契税?
1、卖方需要缴纳印花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印花税按照0.05%的税率收取;营业税看房产证满不满两年,不满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以上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按照卖房可得利润20%的税率收取。
2、买房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印花税按照0.05%的税率收取,契税按照3%的税率征收
商业房屋交易税费一方面是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包括: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交易费:3元/平方米。3、测绘费。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另一方面是卖房人应缴纳税费包括:1、交易费:3元/平方米。2、营业税。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计算
五、青岛白蚁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白蚁防治管理,预防白蚁危害的发生和蔓延,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
第三条 青岛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白蚁防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青岛市白蚁防治机构具体负责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的白蚁防治管理工作;各县级市和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称白蚁防治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第四条 白蚁防治机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白蚁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辖区内白蚁蚁情的调查监控和白蚁防治的规划、协调指导工作;
(三)具体负责辖区内白蚁预防与灭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对辖区内的白蚁防治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五)开展白蚁防治的科学研究,宣传推广白蚁防治技术知识;
(六)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
第五条 凡新建、翻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新建建筑工程),均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白蚁预防处理。但是化工、农药、水泥、铸造、钢铁冶金等行业的新建生产用房,可以暂不作白蚁预防处理。
第六条 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到白蚁防治机构办理白蚁预防处理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白蚁预防工程费用。白蚁预防工程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第七条 白蚁预防工程应当确保质量,已经白蚁预防处理的新建建筑工程,质量有效保证期为15年。有效保证期内发生蚁害的,由白蚁防治机构无偿灭治。
第八条 对本办法发布前,已建成使用又未进行白蚁预防处理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加强对蚁害的防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白蚁,应立即向白蚁防治机构报告,由白蚁防治机构组织灭治,灭治费用由所有人承担。
第九条 货物运输、仓储等单位,应加强对货物和运输工具、库场(房)的白蚁检查。发现蚁情,应立即报告白蚁防治机构,由白蚁防治机构组织灭治,灭治白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条 对执行本办法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白蚁预防处理手续施工的,由白蚁防治机构责令补办手续,并视情节处以应收预防工程费二倍以下罚款;对阻挠白蚁防治机构进行白蚁防治的,由白蚁防治机构强制灭治,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灭治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罚款上缴财政。
第十二条 白蚁防治机构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 白蚁预防工程费用和白蚁灭治费用的收缴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制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收缴的白蚁预防工程费用,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对广告经营单位征收教育发展费的规定》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对广告经营单位征收教育发展费的规定》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六、青岛职称聘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参考。
第三条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参加职称评审,适用本办法。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七、青岛城阳交契税需要什么材料?
契税是去当地地税局缴纳的,您首先要凭借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房产中心取得无房证明,也就是首套证明。这样可以按照最低契税税率缴纳契税,然后去地税局缴纳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八、青岛市退役管理办法?
青岛市退役军人局和市慈善总会联合出台《青岛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基金主要由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单位和个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向基金捐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青岛市户籍退役军人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属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救助,在社会保障政策后给予叠加优待帮扶,同时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退役军人给予褒扬激励,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增强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获得感、荣誉感。
九、青岛顺风车管理办法?
经市交通运输局落实,1、在上下班期间正常接单,是否符合国家支持的绿色拼车出行方式?根据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查处非法营运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的意见》符合国家支持的绿色拼车出行方式。2、青岛地区到底是什么政策?先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颁布了《关于查处非法营运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的意见》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3、根据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查处非法营运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的意见》第三条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禁止利用合乘名义从事营运活动。合乘各方应通过签订合乘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及事故责任,并依法、依约自行承担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第四条提供合乘出行一天内不得超过四次。
十、青岛市预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青岛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可能性增大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市、区(市)政府决定由本级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构发布的社会安全事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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