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及名称变更是否缴纳契税?

纳税服务 2023-09-09 11:25 编辑:admin 289阅读

一、公司股权及名称变更是否缴纳契税?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因而,在股权转让中,如果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缴纳契税,即投资方虽然进行股权转让,但如果土地、房屋权属仍属于原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契税。至于公司名称的变更,如果只是单纯变更名称,土地、房屋权属应不会发生转移,也不需要缴纳契税。

二、企业名称变更,食品生产名称怎么变更?

1、申请人或者委托人前往当地工商局窗口领取公司名称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需要提供5个以上的新公司名称;

2、申请人或委托人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申请人或委托人进行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已整理章程修正案、企业股东会议决议、企业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公司变更登记登记申请表,此表格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4、申请人或委托人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老的代码证原件需要前往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申请人或委托人前往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6、申请人或委托人前往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银行信息。

三、股票名称变更?

  开户完是不可以更名的。但可以过户。  股票过户是投资人从证券市场上买到股票后,到该股票发行公司办理变更股东名簿记载的活动,是股票所有权的转移。股票有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两种。不记名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基本上都是记名股票,都应该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生效。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过户手续采用电脑自动过户,买卖双方一旦成交,过户手续就已经办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在采用先进的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成交后,采用光缆把成交情况,传到证券登记过户公司,将买卖记录在股东开设的帐户上。

四、公司名称变更网上怎么变更养老保险名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变更流程

㈠单位

⑴信息变更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信息变更

⑵参保变更

依申请:用人单位申请→税务机关受理审核重新进行缴费项目核定→打印《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

依职权:税务机关办理参保信息变更→重新进行缴费项目核定→打印《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单位名称变更,员工的社保不需要变更啊,每一个员工都有一个不变的社保账号,单位去社保局给员工缴纳社保就行了

五、单位变更名称所有车辆需要变更名称吗?

需要变更,拿着未变更前的单位的绿本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手续,到车辆所在交管局车管所直接申请名称变更即可。也就是说你证明你的单位的名称变更了,那么车管所会给你的车户主也变更为新的名字。这个手续不用特别着急,即便你没变更,也不会影响你的使用。但是根据你的情况尽快办理即可。

六、变更股东和变更股东名称的区别?

股东变更是公司变更的项目中一类。变更出去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新进来的股东就是股权转让。股权变更时伴随着股东变更发生的。若股权变更,股东不一定变更;而股东变更,股权一定变更。

七、公司名称变更,备案怎么变更?

变更经营范围: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  4. 新增经营项目涉及

前置许可

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变更公司名称: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同意名称变更的

股东决议

(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

自然人股东

亲笔签字,

法人股东

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

章程修正案

(由

公司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字并加盖

公司公章

)。

八、商标所有人~企业名称变更后如何网上申请变更?

商标变更所有人名称,需要提供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网上提交需要先在商标局进行备案,商标局发放商标局系统登录UKEY后,方才能登录商标局网上申请系统进行操作,选择变更名义地址选项可作出变更。

九、控股股东变更名称?

控股股东变更了名称,只需持控股股东变手续及营业执照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备案就业。

十、公司名称变更,产权证名称也直接变更吗?

公司名称变更,产权证名称应当变更,但不是自动变更,仍须产权人申请。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经登记的房地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权利人应当在事实发生后申请变更登记:(一)房地产用途发生变化的;(二)房地产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的;(三)土地、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土地、房屋分割或者合并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您所说的情况属于第二种。另外,公司名称变更并未导致法人主体变更,因此不属于过户行为,不产生额外的税务负担。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