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都有什么

纳税服务 2023-07-31 02:07 编辑:admin 294阅读

一、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都有什么

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有:

1、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须缴纳土地增值税。

2、契税。受让方应按照转让价格缴纳契税,税率为4%。

3、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内资公司应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分别乘以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5%或1%、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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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以下几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6)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上述(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记20%的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级数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50%以下部分 30 0

2 超过50%,未超过1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100%,未超过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以上的部分 60 35

计税方法

1.采取预征方式征收: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取得的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方法取得的预收款项)按1%预征土地增值税.待每一计税项目竣工办理结算并全部转让完毕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预缴税额=销售收入×预征率

2.采取结算方式征收: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

(一)新建房地产转让项目的扣除: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包括:

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按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支付的地价款。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如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

2.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6项: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含耕地占用税)

(2)前期工程费

(3)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

(5)公共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扣除方法取决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处理: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只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二)存量房地产转让项目的扣除: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及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成本,用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三、枣庄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是多少

土增实行的是超率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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