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税金的费率是多少?

纳税服务 2023-01-26 20:23 编辑:admin 300阅读

一、水利工程税金的费率是多少?

水利工程税金的费率是:

1、营业税3%,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5、防洪护堤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山东地区。其他地区可能有所不同)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7、印花税8、车船使用税9、房产税10、土地使用税

二、附加税加水利印花一般几个点

印花税购销部分0.03%。

印花税购销部分是0.03%,城建税是7%,教育费附加是3%,地方教育费附加是2%,水利基金是0.1%。

三、水利水电工程税率是多少

以福建省为例:

一、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适用税率由10%调整为9%。

二、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的基本折旧费除以1.13调整系数,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09调整系数。

三、材料(含设备)的可抵扣进项税率,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

四、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要求,现对《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闽水财审〔2018〕18号)规定的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

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重新调整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工程税金的费率是:

1、营业税3%,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防洪护堤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山东地区。其他地区可能有所不同)

6、所得税(利润总额*25%)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和外资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为15%,小型微利为20%,非居民为20%。

7、印花税

8、车船使用税

9、房产税

10、土地使用税

营业税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科专业介绍

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面向长江流域,服务水利行业,具备水利工程读图、绘图、施工技术、设计变更、监理、预算等能力,能够从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小型工程设计等工作任务的施工员、监理员、预算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四、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的税率各是多少?什么情况下该交水利基金费?

城建税城市7%,镇5%,村3%

教育费3%,地方教育费2%,

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维护和建设。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费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根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第七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其月均工资薪金实际收入360元-500元(含5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10元水利基金;501元-800元(含8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20元;801元-1000元(含10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50元;10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外籍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答者注:在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九条 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企业按以下标准征收水利基金:

(一)采掘业、制造业、城市供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业等生产性企业及交通运输业,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1‰征收。

(二)邮电通信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房地产、公共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广告业、文化娱乐业、信息咨询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等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行业,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2‰征收。

(三)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按实际销售额或营业额的2‰征收。

(四)金融、保险业,按其营业额的2‰征收。

以上单位缴纳的水利基金可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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