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不进律所账户,税务怎么处理

纳税服务 2023-01-10 07:14 编辑:admin 299阅读

律师费不进律所账户,税务怎么处理

律师费不进律所账户,税务会以偷税漏税的名义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式与律师费不进律所账户的严重程度、资金额度等因素有关。会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律师费不进律所账户,这样就少交了营业额税,属于律师事务所偷税漏税行为,也就是少交了律所营业额税。应该予以处罚,并予以纠正。

律师事务所的涉税问题及会计处理

whoyzz >《个人所得税》

阅200转32022.09.25 湖北关注

练练写在前面:本篇内容是平时同行问到最多的问题,练练在之前的文章也有写过类似的内容,但是今天练练还是重新梳理一下这些涉税问题及会计处理。

律师事务所是由合伙律师设立登记(现在司法局已不再批准设立个人所),人员一般包括合伙律师、提成律师(或独立律师、授薪律师、雇员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辅助人员(如商务、行政、财务人员)。

律师事务所不是小微企业,不享受任何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除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律师事务所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外,几乎没有其他任何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引进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除外)。

那么律师事务所税种一般有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附加税率为增值税的12%。

增值税、附加税的核算相对比较简单,下面重点讲述律师事务所行业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口径、核算过程。

在查账征收模式下,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的计征依赖于从律所内部以及外部取得的各项收支发生的凭证,诸如,办公室租赁费、工薪律师工资薪金、律师差旅费、办公用品购置、会议培训费用等等.一些律所购抵扣成本,这种做法在营改增后,必须彻底杜绝,否则律所负责人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随意找或购票冲成本费用的做法存在虚开风险.作为律师,虚开虚受发票的法律风险应该非常清楚.

少列、分解营业收入,不缴、少缴增值税.一是不开具正式发票,直接向当事人收取代理费、顾问费等,隐瞒营业收入.二是采取费用抵顶收入的方式来少计收入,一些律师事务所将办案中的费用发票直接向委托方报销,而事务所只就差额部分计算营业收入申报纳税.

未扣、少扣雇员律师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工作中,事务所帐面上雇员工资刚达起征点,其应得收入通过虚列差旅费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是不可以的,律师费必须要经过律所账户,所得的收入是要收取税收的。直接向当事人收取代理费、顾问费等,隐瞒营业收入.二是采取费用抵顶收入的方式来少计收入都是不可行的。

律师事务所的雇员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比例对收入分成取得的律师费,个税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和国税发[2000]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下同)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律师办理案件费用支出的一般情况、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收入分成比例及其他相关参考因素,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5%比例内确定。因此该雇员律师取得的律师费要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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