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需当月抵扣吗?
可以的。当月认证,当月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第三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扩展资料: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六条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第二十七条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四)列为失控专用发票。
本规定所称列为失控专用发票,是指认证时的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专用发票。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为什么小规模纳税人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需要到税务机关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把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交给购货方后才能进行抵扣.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其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使用税率为其适用的征收率。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单位不得据此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单位可以据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但是,需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即4%(商业企业)或者6%(工业企业)(2009年1月1日开始统一调整为3%),而购货单位据以抵扣时,也只能按照票面注明的、按3%计算的税额进行抵扣。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必须当月抵扣,是什么意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通常是指认证发 票次月15日前,申报上月增值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相当于当月认证的发 票,当月应作进项税额抵扣账务处理,至于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足抵扣部分,可作为留抵税额,留待下期抵扣,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即使下期仍然没有抵扣完,可无限期向后结转,直至企业注销。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
专用发票领购和使用
( 一)专用发票的领购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2.提供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旅客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定额普通发票。
3.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应使用六联专用发票或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
4.纳税人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营业税发票后,如发生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 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营业税红字发票,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红字货运专票。需重新开具发票的,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营业税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或货运专票。
5. 实行增值税退(免) 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科技类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谢谢邀请。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因为是简易计征,征收率是3%,即开票税率是3%。无论是什么行业,增值税税率均是3%。所以科技类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公司的开票税率是3%。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为了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出台了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阶段性减免政策,如下图:
政策解读:
1、湖北地区:增值税免征
非湖北地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低为1%
2、执行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双方经济业务发生在2020年3月1日之前,增值税发票税率依然是3%
这些仅仅是我个人的建议和观点,希望可以给你一些启发和帮助,欢迎大家相互讨论学习。
六、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当月传到网上吗?
答:必须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
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
纳税人开具发票次月仍未连通网络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也将无法开具发票。
纳税人需连通网络上传发票数据后方可开票,若仍无法连通网络的需携带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征期报税或非征期报税后方可开票。
纳税人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发票为离线发票。离线开票时限是指自第一份离线发票开具时间起开始计算可离线开具的最长时限。离线开票总金额是指可开具离线发票的累计不含税总金额,离线开票总金额按不同票种分别计算。
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的设定标准及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不受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限制。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开具当月认证吗?
不一定。购买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一定要在开票当月认证。开票日期2017年7月1日前的票,在开票日期后的180天内认证都可以。开票日期2017年7月1日后的票,在开票日期后的360天内认证都可以。
八、当月可以抵扣吗上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认证当月认证不可以抵扣上月,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否则,不予抵扣。但是,当月的发票不一定要当月进行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延长为180,即从开票之日起顺延180天,在180天内可以认证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认证,但不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延长至360日,360日以内可以认证抵扣。
九、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当月入账次月认证?
可以。
当月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预付账款—尚未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相关科目 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预付账款—尚未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十、小额纳税人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能。小型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常有两种类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 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格在十万元以上,“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格在十万元以上。 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应与公司名称的全名相同。 在2017年7月1日之后,增值税发票必须具有不符合规定发票的税号,并且不能用作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