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地价税按自用住宅税率课税?

107 2023-11-25 00:31

符合条件如下、并必须提出申请、可采网路申请。 2013/10/18-地价税:赠与继承、户籍登记、户籍迁出、变更使用依土地税法第9条及第17条规定,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条件包括: (1)地上建物办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户籍登记(2)该房屋为土地所有权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所有(3)无出租或供营业用之情形(4)城市土地面积以300公尺(约90平)为限,非城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约210平)为限(5)土地所有权人与配偶及未成年直系卑亲属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以一处为限。税务局表示,要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税率,除了土地所有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于该住宅用地办竣户籍登记且无出租或供营业用之外,必须于地价税开征前40日(即9月22日以前,今年适逢假日延至9月23日)提出申请,经核准当年度即可适用千分之二税率计征地价税,如果超过9月23日才提出申请,就要等到103年方可适用!当然,都没有提出申请,就会丧失权益,不得适用优惠税率了!原经核准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的土地,地上房屋如果变更为营业或出租使用,其后虽然注销营业或终止出租,再恢复为自住使用,依规定必须重新提出申请,才可以适用自用住宅税率课征地价税。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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