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及减免规定

123 2023-12-11 18:31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及减免规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方法一、分级逐级距计算。

分级逐级距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然后各级距应纳税额相加之和,就是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第一步:先计算增值额。增值额=转让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第二步:再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公式: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第三步:分握毕别计算各级次土旦粗地增值税税额,第四步:将各级的税额相加,得出总税额。

方法二、查表法。

查表法就是用求出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直接查对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然后按照计算公式求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第一步、第二步同上述分级逐级距计算方法;

第三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段迟芹算扣除系数。

减免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免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是指除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以外的居住用住宅。

(二)对开发销售安居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安居房是指原产权单位按照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的住房,以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直接发售的各类政策性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房。

(三)将购买的房地产再转让的减免规定:

1.个人将购买的普通标准住宅再转让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个人转让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凡居住超过五年以上的(含五年)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问题

1、财税[2006]21号文件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2、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则氏薯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核磨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所以综合楼另50%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孙者,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

“76人”回答很御仿银全面,且有税法依据。综合楼另外共担风险的50%视同销售,按另一半相同价格做处理作为计算土地增镇宴值税的依据大尺。

1、由于是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自建宿舍,不属卖滚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因此,在计算销售额时,没有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2、7000*0.05%是印花税,属于财产转移书据。按照按所载金额0.5‰贴花(也就是万分之五)。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芹隐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第五条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中首余建筑面积。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六条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第七条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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