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租期内房产税应由哪一方缴纳?
根据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21号)第二条的规定,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二、免收房屋租金的房产能免征房产税吗
房产税有产权人按照租赁费收入缴纳,这种情况可按装修费的支出作为免收房租这段时间的房租费,税务也可按同等房屋的租赁费核定。
三、在免租期内的房产税由谁缴纳
根据我们当地的相关规定,房屋出租合同约定有免租期的,在免租期内,由房屋产权人根据房屋原值按月计算缴纳当月的房产税。
这种细化的规定,都是在各个省市自己制定的实施条例里规定的,我上面讲的是我们当地的实施条例里规定的,但我觉得大部分地方的规定应该是一致的,如果不确定可以向你们当地的税务部门咨询一下,或者查一下你们当地的房产税实施条例和细则
四、请问免租金使用的厂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明确的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有者。只有在房产的所有者无法交纳时,才由房产的使用者代缴。 自用的按房产原值扣除一定的比例后的余值的1.2%; 出租的按租金的12%计算交纳。 而且只交以上两种中的一种。 你们的情况可能是属于房产的所有者没有交房产税,作为使用者有义务代缴房产税。 至于交哪种税,还是应该自行先按两种情况(按租金的市价)核算清楚,比较之后,把相关的资料准备齐。到税务机关交纳。
五、约定免收房租与无租使用房产在房产税上的区别
无租使用房屋由房屋所有人缴纳房产税,约定免收房租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六、免税单位出租房屋,是否继续免征房产税?
答: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京地税地[2001]683号)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因此,免税单位出租房产的行为应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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