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二套住房增收百分之二的税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235 2023-12-20 06:31

一、对第二套住房增收百分之二的税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今年2月开始的

二、房产税改革变更是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还是以办理产权证时间为准?

房产税是持有环节的财产和行为税,而不是交易环节的税。对于个人房产的调整肯定是文件出台公布执行日期,与合同和房产证无关。

三、第三次调控的利器会是房产税?

政策是综合发力的,如既增加购房成本、又抑制消费,同时挤压开发商资金链等。“第三轮调控最容易选择税收和保障房作为突破口。”说到第三轮调控可能出现的政策措施,叶檀这样表示,但由于保障房预期不明显,房产税试点更被看重。房产税关键在于增加投资者的持有成本,改变投资者对未来的收益预期,一旦未来投资收益无法赶上房价、房贷、税费等重置成本,投资者不得不抛售物业。而从另一方面看,征收房产税,能够把资金实力不足的投资者驱赶出房地产市场。杨红旭也认为,在新的调控措施中,最有可能的就是房产税在个别城市试点。叶檀表示,还有一点就是要缩短杠杆,就是要把存在于居民和企业手里泛滥的资金收回去。而包括叶檀和郭毅在内的业内人士同时还表示,政策是综合发力的,如既增加购房成本、又抑制消费,同时挤压开发商资金链等。叶檀表示,投资过热的问题应由税收与贷款成本解决,“征收房产税、给房地产市场单独加息是最好的选择。”与此同时,需要找到多项政策的平衡点,包括房产税、预售金监管、土地增值税等多项政策。还要避免房产税率过低或征收范围不一导致的转嫁成本等问题。一些试点城市传出不对存量房征税,反而导致了商品房交易大增。但对于房产税政策,郭毅还表达了另外一种观点。她认为,近几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房产税的可能性并不大,关键是每个城市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出台紧缩政策,“比较大的可能还是进一步挤压开发商的资金链,控制信贷规模以及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行为”,以此促进开发商加快开发进度、降低售价、推出更多货量。顾云昌也认为,对房产税寄予希望,“恐怕天真”了。房产税对于房地产市场只会有一定的调节作用,无法产生颠覆性效果。

四、关于契税缴纳时间规定

居桂林:对于黄先生的问题,很多读者都有疑惑。以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作为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一个主要问题集中在期房方面。购房者购买了期房并且签订了合同,由于期房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作为产生权属的房屋还不存在,而契税却已发生了。

此外,目前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着一些开发商证件不齐全,便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合同的情况。如果按政策规定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作为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就等于承认了开发商非法经营的行为。另外,有的购房者已缴纳了契税,但由于某些原因房屋权属转移没有实现,政策规定可以退税,这种情况实际上也增加了办理手续的麻烦。

那么土地、房屋权属未转移前,是否应该缴纳契税呢?契税缴纳到底应该以什么时间为界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缴纳的时间是以购房者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购房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也就是说缴纳契税的时间以签订购买房屋合同为准。在这个规定中,这些合同不但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而且也包括房屋预售合同,所以购房者缴纳契税的时间应以此为依据,不论其购买的是现房还是期房,契税发生的时间都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界定。

从上述可以看出,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以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为准,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有待政府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

长春版楼市限购令与公众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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