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补偿办法具体补偿费用介绍

146 2023-11-21 21:16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同时城镇化发展加快,许多农村也在向着城市发展,许多人也是越来越向往城市。国家为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会征用农民的一些耕地,然后对这些人进行经济上的补偿,但是因为土地征用的不完善和土地补偿金的不满意,人们的争论很多。那么国家在进行土地征用的时候到底用什么办法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土地征用补偿办法?具体补偿费用介绍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相信大家看了小编的介绍应该知道了土地征用时,国家的补偿办法。土地征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农业耕地的征用,农业耕地的征用补偿款比较少,一般补偿该耕地面积的年收入的金额。另一种就是房屋拆迁地,有时候的城市规划需要人们的房子所在的地方,所以就走有了拆迁这一说,拆线补偿的数额比较大,而且有时不仅给钱还送房,一些发达的城市一拆迁就会拆出好多的千万富翁!征地补偿的方法就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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