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各科目难度怎么样?几年内通过?

135 2023-11-23 14:31

一、税务师各科目难度怎么样?几年内通过?

2021年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份举行,对于首次报名税务师的同学,很多人并不清楚其各科目的特点及成绩有效期等方面事情,对此,深空网就跟大家一一详解。

税务师考试几年内通过?

税务师考试一共有五个科目,分别是《财务与会计》枯首、《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税法二》、《税法一》。每科满分为140分,合格为84分。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审核合格后即可取得税务师证书。

税务师各科目难度解析

《税法一》难度等级:两星

《税法一》科目难度较小,很多零基础和非专业的考生报考的好磨时候会首选这一科,备考压力稍小。本科目主要是针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内容的学习。《税法一》科目的考题都采用选择式的解题方法,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也分解为若干小问采用单选或多选的方式。

《税法二》难度等级:三星

《税法二》这一科目难度不是很大,主要是关于所得税相关内容,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知识,相对《税法一》来说,《税法二》更细致,若考生有一点会计知识,那么学起来就更容易,起码了解会计利润怎么计算。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难度等级:三星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虽然没有前两科那么难,但是考试覆盖面较广,考生们需要记忆的知识较多,并不是单一考查考生没袜数法条规定内容,还考查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程度及应用的能力。

《财务与会计》难度等级:四星

《财务与会计》科目考试题型具体有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参考2020税务师考题来分析。和2020这两年的分值与题型差距不会太大。根据科目名称就可以知道本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主要考察会计知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内容涉略并不是太深,和注会的财管比起来,难度还是可以的。

《涉税服务实务》难度等级:五星

《涉税服务实务》是一门综合性和实务性较强的一科,而且与其他科目之间的关系又比较密切,考生需要注重实务操作,在知识运用和综合分析方面要求较高一些。该学科要求考生应当了解税务师行业的基本准则和相关制度,熟悉各项代理业务的流程和具体操作内容,还要掌握各个税种审核内容和税额计算。

二、耕地占用税问题

首先,“林地手续批复于十几年前”这一句,含义相当模糊。经分析,有以下几种可能:一、经林业部门审批用于林地用途;这种情况2011年审批时一般国土部门会将其列为农用戚虚地或耕地地类,缴纳耕地占用税十分合理。二、国土部门批准为林地用途。这种情况比较少,一般批准为企业林场等用作综合经营的项目,假如批准文件规定了其用地性质,则缴纳征地税也是合理的。三、国土部门曾征用高野燃林地给某企业用作工脊州业等建设用地,那么存在该地块2011年收储时便是建设用地的可能,具体要查看相关征地手续,再行确定。

其次,要搞清楚税务部门收的具体是什么税种。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关健是在于农薯哪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这个环节就要缴耕地占用税。公司从国土部门拿到的是净地,是建设用地,缴纳腊缓土地出让金,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你公司不需要数局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

通过正常招拍挂,缴纳土地出让金。其耕地占用税在土地成本内,应由国土储备中心缴纳

三、农村宅基地耕地占用税

法律主观: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稳步提高,农民居住环境也有了很大改善。 网 小编为你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但随之而来的是,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的规模也不断扩大,以苏北的 涟水县 为例,2008年-2010年累计已批占用农民建房耕地1084亩,年均占用耕地361亩,累计应征耕地占用税1466万元,但实际征收为零。因此,切实加强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工作,既是 地税 征管部门责无旁贷的工作职责,也是急需思考的重要课题。 目前农民建房用地主要形式渐渐转变为中心村用地,过去零散、单户式用地在不少地方已渐渐停止审批。据笔者胡液调查,涟水县共有19个乡镇,中心村覆盖面达100%,在365个行政村中,中心村覆盖率达20%,而每年中心村的建设数量还在增加。中心村新征用的土地大多都是基本农田,过多过快占用耕地会严重影响到粮食产量。农村中心村建设可谓是当前发展中的矛盾交织体,需要政府的引导和调节,使之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构建和谐幸福社会、保证可持续发展方向,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的作用不容忽视。首先,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是国家直接采用经济手段来保护耕地的一项重要措施,对限制乱占滥用耕地,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次,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是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资金来源。国家对耕地占用税的使用方向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是农业重点开发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之一。实行专款专用,完全用于增加农业投入。第三、加强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征收是严肃税法、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需要。第四、加强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也是建立税收风险预警机制的工作需要。如何有效防范税收风险,防止在局部范围内、某项税种上呈规模性流失税收是当前税收征管工作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对积极构建税收风险管理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征收难这一现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最主要的原因,是惠农政策的实际操作难给征收工作带来的影响。政策规定农民建房减半征收,并对原 宅基地 恢复耕种的等面积范围内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但依目前的情况执行很难。 要解决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征收问题,笔者认为单凭地税部门的自身努力是无法达到的,需要多部门的关注和支持,需要广大农民的理解和税法遵从,裤肆物需要灵活而完善的 税收优惠 机制。 首先,对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实行“先征后惠”政策,依法足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将优惠政策由事前、事中放置于事后,采取先征后惠的方式执行农民建房减半征收和复耕不征税的优惠政策。 其次,充分发挥地税征管主力军作用,依法做到应征尽征、应收尽收。1、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构建良好的耕地占用税征收氛围。2、建立有效的排查摸底机制,全面夯实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基础工作。把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纳入正常稽查范围;加强同用地审批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农村中心征地面积及分布情况,将 纳税 环节前置,并将批准用地时间、纳税人情况、区域分布、占地面积、应缴税额等相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建立信息管税制度,使征管工作更趋主动性。3、建立有效的纳税申报机制和监督机制,强化对纳税人的责任约束。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雹燃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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