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纳税服务 2023-07-14 07:01 编辑:admin 197阅读

一、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税务局有以下部门: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

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

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

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7)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

(8)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9)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

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

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二、地税局 业务

税务局和工商局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单位。税务局分为国税局,地税局,分管业务各不相同,国税局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地税局全称地方税务局。

一般税务局要在前面加上地方名称,比如大连国税局全称大连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地税局全称大连地方税务局。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

两局分管税种不同,如国税局分管增值税、消费税等,地税局分管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因此,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是合署办公的。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三、地税纳税服务局的职责有哪些

国税局里面的公务员有很多的岗位,每个岗位的职责是不同的。

我国的税务管理体制,分为国税和地税,在税种上,国税和地税各自分管不同的税种,国税局收的税,进入国家财政,由国家财政部进行分配;地税局收的税进入地方政府的财政,由地方财政进行分配。

国税局的职责是,根据税法和分工给国税的税种,对税务工作进行管理,维持税收工作秩序和纲税公平,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

税务部门是非常好的部门,在公务员队伍中,也是可圈可点的。

四、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因地而异的,一般来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冬季),3:00-6:00(夏季)。但是也有一些地市办税大厅下午会比这个时间提前一个小时,然后5点下班。一般办税大厅门口也会有公示上下班时间。

五、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职责

制定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六、地税局 纳税服务

地税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

七、地税纳税服务局的职责范围

乡镇财政所工作职能: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乡镇年度预算草案,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年度财政决算,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预算。

3、负责和协助负责上级政府直接面向农民的各项补贴性资金的核实、管理和发放;负责或协助负责乡镇范围内农村低保等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障资金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安排、核实、管理和发放;加强各项涉农补贴、补助“一折通”管理和中国农民网维护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

4、负责有关管理制度赋予的上级下达的新农村建设、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桥建设、河道清淤、农田水利建设等支农专项、农村公益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配合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及相关工作。

5、负责征收乡镇范围内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负责乡镇规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乡镇股权收入、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协助国、地税部门征收有关税收。受政府委托负责或协助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民自愿缴纳部分)的代收及其他相关工作。

6、负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管理村级“三项资金”;负责管理乡镇债务;负责管理乡镇资产;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等资金、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7、负责提供财税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本乡镇范围内农村公益事业的调查、统计、分类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提供政策建议;协助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等工作。

负责乡镇各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和代理村级会计核算及相关工作;积极为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提供财税政策、代理记帐、财务辅导、申报政策扶持项目、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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