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耕地占用税怎么办

纳税服务 2023-10-05 15:00 编辑:admin 147阅读

一、不知道耕地占用税怎么办

咨询法律。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

1、耕地占用税,是指对占用耕地建房屋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碧颤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2、各地根据不同情况,针对缴纳耕地占用税主要采取预缴税款、联合办公、同级批地同级征收和银行扣款四种办法。耕地占用税实行从量计征的地区差别定额税制,以规定单位面积的税额作为征收标准。

3、《暂行条例》按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将税额标准分为4个档。具体规定如下: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悔液败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埋樱25元。

二、耕地占用税意思是什么

耕地占用税的意思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目的是嫌好液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负有缴纳耕地占用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在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耕地占用税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耕地占用税以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用建设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约束纳税人占用耕地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为课征目的。还具有明显的特定行为税的特点。

2、采用地芹物区差别税率

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以适应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耕地质量差别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差悬殊的具体情况,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的袜衡环节征收,除对获准占用耕地后超过两年未使用者须加征耕地占用税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因而,耕地占用税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点。

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耕地占用税收入按规定应用于建立发展农业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展宜耕土地开发和改良现有耕地之用,因此,具有“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补偿性特点。

三、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

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1、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郑姿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耕地占用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定性、一次性、限制性和开发性等不同于其他税收的特点。开征耕地占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利用经济手段限制乱占滥用耕地,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补偿占用耕地所造成的农业生产力的损失。为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来灶备源。

免征政策有:

1、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或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2、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3、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4、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减征政策有: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综上所述,利用经济手段限制乱喊辩绝占滥用耕地,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补偿占用耕地所造成的农业生产力的损失。为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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