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久占用耕地赔偿标准?
永久性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是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制定。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4月18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意见征询期为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17日。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塌改吵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歼侍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团侍《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第三条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第四条 基本农田,是指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
第五条 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的军事设施。
三、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农民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1、农村农民 土地被征收 后,农民不要交土地占用和 土地使用税 。如果占用的是耕地的话,首先要缴纳的是 耕地占用税 。一年后, 缴纳土地使用税 。只要是土地作为经营使用的,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2、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 非农业建设 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3、免征耕地占用税(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